索??引??号: 13515/2025-01277 |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有效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全省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不足问题”“‘两区’建设工作机制还不顺畅问题”“兴隆县32家无主矿山和承德县2家矿山修复治理问题”等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6日至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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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11-87908302 0314-2295967
电子邮箱:sthjjdck@chengde.gov.cn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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