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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3548/2025-0092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承德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3-21???16时56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承德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8名委员,2024年召开 2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主要事项:

1.听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审议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事宜;

3.审议2023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事宜;

4.听取2023年承德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汇报,审议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5.审议调整承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事宜;

6.听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4年1-8月份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7.审议《承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实施方案》;

8.审议按比例退还贷款保证金政策事宜;

9.审议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调整事宜;

10.审议归集提取政策调整事宜。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中国足彩网不以营利为目的全额事业单位9个科1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40人,其中,在编93人,劳务派遣4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594家净增单位263家;新开户职工1.98万人,净增职工0.11万人;实缴单位5170家,实缴职工25.41万人,缴存额46.4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36%、0.45%-0.12%。2024年末,缴存总额465.2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08%;缴存余额186.65亿元,同比增长7.70%。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4年,8.0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3.06亿元,同比增长0.2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1.25%,比上年增长0.23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278.5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4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9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10万元。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2万笔14.7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2.04%、35.14%。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3.87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68万笔219.90亿元,贷款余额109.1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29%、7.17%、0.7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8.50%,比上年末减少4.01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547笔26474.80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01890.7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51820.65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78.23亿元。其中,活期5.86亿元,1年以上定期72.37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8.50%,比上年末减少4.0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57501.01万元,同比增长5.46%,存款利息23174.6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4324.71万元,其他1.6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28104.70万元,同比增长5.77%,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7398.90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05.54万元,其他0.2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29396.31万元,同比增长5.16%,增值收益率1.63%,比上年减少0.0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84.6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5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811.66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1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852.14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918.9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2958.8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2539.29万元,同比减少40.97%。其中,人员经费1287.76万元,公用经费124.54万元,专项经费1126.9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96.67万元,逾期率0.089‰。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918.94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3.65%,国有企业占17.30%,城镇集体企业占1.14%,外商投资企业占0.9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4.4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2%,灵活就业人员占0.36%,其他占0.86%;中、低收入占99.02%,高收入占0.9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1.30%,国有企业占8.78%,城镇集体企业占0.58%,外商投资企业占0.9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7.7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57%,灵活就业人员占0.49%,其他占7.61%;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0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2.4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4.11%,租赁住房占2.2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2.9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91%,出境定居占0.71%其他占6.6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92%,高收入占1.08%。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8.2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5.48%,比上年末增加0.1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3039.1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7.41%,90-144(含)平方米占83.50%,144平方米以上占9.09%。购买新房占61.72%,购买二手房占38.2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3.4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6.56%。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7.15%,30岁-40岁(含)占39.23%,40岁-50岁(含)占11.75%,50岁以上占1.87%;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4.05%,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5.95%;中、低收入占95.66%,高收入占4.34%。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3.59%,比上年减少16.1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1.提取方面:增加提取模式。开通提取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业务,与承德市房和城乡局联合印发《购买新建(预售、现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操作流程》的通知,由“先付后提”调整为“即付即提”,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消费中的资金保障作用,切实减轻购房职工资金压力。

2.贷款方面: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取消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建筑面积限制。购买新建商品房首套、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

)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2024年委员人数、结构、代表比例、人员无变化。委员总数为28名,其中政府代表9名,单位代表10名,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9名。

增设中国银行承德县支行一个公积金业务承办网点。

)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

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 30日)的月缴存基数上限按照承德市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承德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9978的300%测算,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494.5元,月缴存额上限为 5398.68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允许调整一次,于每年汇缴7月住房公积金时调整执行,且缴存年度汇缴补缴总额不得超出年度缴存额上限。缴存基数下限不低于承德市2023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分别为职工工资的12%,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

2.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一是提高贷款额度。单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90万元。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或者新建全装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上浮20%,即:单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72万元调整为84万元,双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96万元调整为108万元。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首次申请住房贷款时,二孩家庭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调整80万元;二孩家庭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调整100万元;三孩家庭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调整90万元;三孩家庭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调整110万元。调整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户籍地限制,在承德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印发了《承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实施方案》取消职工曾用名征信报告。取消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3.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4.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2024年4月1日后在承德市行政区域内的老旧住宅小区按国家规定加装电梯的,出资加装电梯的产权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除可提取加装电梯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外,还可每年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不超过实际出资费用总额,每次提取应间隔12个月以上。

)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加大归集扩面。扎实开展“归集扩面年”行动,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缴存意识,讲好公积金故事,力争做到“应缴尽缴、应建尽建”。参照养老、医保、企业开户一日办等共享数据信息,分析扩面空间,以非公有制企业、新设立企业以及各类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为重点,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单位提高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增加归集总额。年内新增扩面单位594家、19843人。

2.密集出台政策。今年是我中心出台政策最密集的一年,修改、制定贷款、提取政策12个。贷款方面:9月18日,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户籍地限制,开展“商转公”工作,有效减少贷款利息支出,目前已发放商转公贷款524笔,1.76亿元,为职工节约利息688.11万元左右。提取方面:对购房提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提取等政策进行了修改,出台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政策。保交楼方面:出台按比例退还贷款保证金政策,年内累计释放贷款保证金8261.37万元。

3.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统筹线上线下两个服务渠道,推出一系列举措,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完善《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所有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均设置公积金服务窗口,实现全业务办理。积极推进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职工退休提取公积金“一件事一次办”、住房公积金“亮码可办”功能正式上线,交通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公积金查询、公贷提取、退休提取、销户提取等功能上线。共享数据“可用不见”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加入人行征信系统,完成征信查询功能、存量贷款数据征信上报授权功能,公积金便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一是不断提升安全隐患防范防控能力。在网络安全方。利用好中心现网络安全设备不断提升防护能力;通过天珣内网安全管理系统,加强对中心内网电脑的监控,确保所有设备都遵守使用规定;通过采购安全托管服务,对中心外网环境的服务器、安全设备、网络设备等进行24小时监控,针对突发安全事件,能够快速响应与处理。在数据安全方面。充分利用堡垒机、日志审计等安全设备,加强对运维人员操作行为管理;加强对U盘使用的管理未经审核U盘不得插入中心内网电脑;完成了异地灾备系统建设工作;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平台,对数据接口流量进行监测。在资金安全方面。对系统内非本人银行卡提取、缴存人姓名变更、缴存人改名后支取、非本人审批业务等13项业务操作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并对贷款人员合同备案情况按月进行核实,防范风险。在操作安全方面。对因柜员操作失误导致需要后台修改操作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加强运维、开发及系统授权人员管理,所有涉及数据库的运维操作,均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在人员安全方面。做好核心业务系统内操作人员动态管理,权限调整工作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完成了核心业务系统柜员授权登录功能开发上线,有效提高了柜员身份验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是保障公积金业务系统稳定运行。首先,随时关注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及时对相应程序进行修改完善,使之符合政策需求。其次,积极推进共享数据“可用不可见”工作,将中心实现的数据共享接口嵌入业务流程,前台业务审核由系统利用对外接口自动进行审核,即减少前台工作人员的人为风险及工作量,又提高管理部业务办理能力及服务水平。第三,积极推进信息系统国产化改造,完成了服务渠道数据库国产化替代和核心业务系统操作系统和中间件国产化替代工作,改造完成后系统运行平稳,进一步提升了中心信息系统国产化水平及安全性。第四,做好数据质量提升工作,严格按照住建部和住建厅关于数据质量提升工作有关要求,及时推进数据治理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数据,在确保数据安全的情况下,及时进行整改,中心整体数据质量有了明显提升。

三是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能力。一方面积极推进与委托银行间的服务延伸。截至目前,已完成交通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农行商贷基本信息查询上线,完成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农行手机APP查询公积金功能上线,完成中信银行、农行手机app提取公积金功能上线,进一步拓展了便民服务渠道。另一方面进一步丰富完善渠道功能。以微信公众号为推广重点,一是对微信公众号进行改版升级,将网上营业厅和手机app上的提取、查询等功能全部整合到微信公众号,使其功能更加完善;二是在微信公众号增加智能客服功能,不断提升微信公众号的体验感和便捷度;三是对现有业务进行逐项梳理,充分利用现有的共享数据,推进更多业务网上办理。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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