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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新闻发布会实录
2021-04-0615时35分 浏览次数:

  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欢迎出席承德中国足彩网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承德市医疗保障局启动2021年度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

  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司景成同志,宣布启动2021年度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介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情况;我们还邀请到了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科长齐雪峰同志和市医疗保障基金稽核中心副主任薛杰同志,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司景成副局长作发布。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很高兴通过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启动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首先,我谨代表承德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和全系统干部职工,向与会的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医保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监管形势较为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勿使医保基金成为新的“唐僧肉”任由骗取,要加强监管,李克强总理强调,要拿出有效的监管措施,王沪宁、韩正、孙春兰等中央领导同志都多次提出了工作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制定完善医保基金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监管权限、程序和处罚标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及规范保障,制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的配套办法。

  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李克强总理今年1月15日签发了条例。这个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五章50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要求,强化医疗保障服务。二是明确基金使用相关主体的职责,规范基金的使用。三是健全监管体制,强化监管措施。四是细化法律责任,加大惩戒力度。

  《条例》的颁布是医疗保障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次具体行动,是近年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成功经验的制度化提升,顺应了社会各界对尽快出台《条例》的期盼和呼吁。同时《条例》是国家医保基金监管领域首部专门性行政法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决策部署的重要立法成果,在医疗保障法制化道路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将改变我国医疗保障工作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的局面,有力推动医保领域依法行政并提升医疗保障治理水平。

  根据国家、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每年4月份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今年宣传月活动的主题就是“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结合宣传主题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渠道,通过开展知识竞答、张贴悬挂宣传海报条幅、宣传栏、印发宣传册、发送短信息等方式,多渠道、多载体广泛宣传,通过增强社会各界对《条例》的知晓度,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

  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有《条例》作为法律武器,有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效。谢谢。感谢司局长的介绍。

  下面请各新闻媒体朋友就2021年度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有关问题进行提问。

  承德日报:《条例》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科长齐雪峰:《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及其监督管理。”第四十九条规定“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疗保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的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据此,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适用本《条例》;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参照本《条例》;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承德晚报:《条例》对基金使用各相关主体提了哪些要求?

  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科长齐雪峰:《条例》明确了基金使用相关主体的职责,包括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一是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二是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规范服务协议管理。三是定点医药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保管有关资料、传送数据和报告监管信息。四是参保人员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五是禁止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等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和合承德网:《条例》对骗保等违法行为的惩处作了哪些规定?

  市医疗保障基金稽核中心副主任薛杰:《条例》针对不同违法主体、不同违法行为分别设置了法律责任。一是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违法的,责令改正、责令退回、罚款、给予处分。二是对定点医药机构一般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责令退回、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一定期限的医药服务;对定点医药机构违反管理制度的,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罚款;对定点医药机构骗保的,责令退回、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一定期限的医药服务、解除服务协议、吊销执业资格;造成医疗保障基金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给予限制从业、处分。三是个人违法的,责令改正、责令退回、暂停其一定期限的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罚款。四是侵占、挪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责令追回、没收违法所得、给予处分。五是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处分。

  承德新闻网:目前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市医疗保障基金稽核中心副主任薛杰:自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在市委、中国足彩网和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医保局的正确指导下,在社会各界朋友们的关心和支持下,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始终把如何管好、守好百姓的“救命钱”,维护基金平稳安全运行,作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一年以来,通过开展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交叉互查、突击检查和查处举报案件等方式,对全市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检查。全年共组织督导检查2轮,组织飞行检查3次,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次,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761家,实现了监督检查全覆盖,对发现违规问题的定点医药机构均给予处理,进一步规范了定点医药机构的经营行为。全年共处理违规医药机构409家,其中解除服务协议2家,暂停医保服务45家,通报批评83家,限期整改296家;通气提醒药品采购异常医疗机构408家;追回和拒付医保基金共计1.05亿元,有效挽回了医保基金损失。2020年12月,我局对兴隆县某医院开具的第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实现行政执法破冰。《条例》的出台使我们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发挥“利剑”作用,有力推动医保领域依法行政,推进医保基金监管落实落细,形成“不敢骗、不想骗、不能骗”的良好局面。

  国际台城的记者站:随着《条例》的出台,今后该如何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

  市医疗保障基金稽核中心副主任薛杰:作为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专门的行政法规,《条例》的出台意味着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终于纳入法制化轨道,同时《条例》对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提出了新要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迎来了新的挑战。所以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一是坚持社会共治。要建立多维度监督管理模式。《条例》规定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实行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相结合。

  二是夯实监管力量。《条例》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机制和执法体制,加强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一方面要加强执法队伍与人才队伍的建设,另一方面聘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力量协助监管。此外,还要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数据库,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监管。三是强化媒体宣传。《条例》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医疗保障知识的公益宣传。此次宣传月活动正是宣传贯彻《条例》、让广大市民了解基金监管政策的有力方式。四是坚持依法行政。《条例》对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作了具体要求,细化了定点医药机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也明确了基金监管部门责任。法律法规出台,重在执行,下一步,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查实的欺诈骗保行为,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严处理。

  感谢几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三位嘉宾的精彩发布与答问,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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